婚检对象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结婚登记有关规定,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云南省范围内,并在本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。
婚检项目
自愿免费婚检项目
1、询问病史
2、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
3、全身体格检查
4、血常规检测
5、尿常规检测
6、胸部透视(孕妇不做)
7、乙肝表面抗原检测
8、血清谷丙氨酸转移酶测定
9、艾滋病HIV抗体检测
10、梅毒筛查
11、淋病检查
12、阴道分泌物检查(含清洁度、滴虫、霉菌检查)(限女性)
其他特殊检查项目
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师建议自主选择,费用由受检对象自付。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增加免费项目。
婚检原则
(一)倡导与自愿的原则。
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婚检重要性的宣传力度,积极倡导科学婚检理念,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自愿参加婚检,以避免各种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危险因素,有效减少传染病、性病的发生和出生缺陷。
(二)基本项目免费的原则。
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对象,婚检基本项目一律免费。婚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的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,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。
(三)规范服务的原则。
免费婚检机构按照法定婚检内容进行严格、规范的咨询和检查,保障服务质量。
(四)方便群众的原则。
推进在免费婚检机构开展领取结婚证、婚前医学检查、优生检测服务于一体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方便群众。
(五)婚检结果保密的原则。
免费婚检机构须维护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充分尊重其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。